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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強化志工申訴管道及資訊公開透明,本校訂定所屬志工申訴方式及管道一案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訓導資訊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4-10-29 10:04:31 點閱: 268 (946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轉知本府「113年彰化縣第2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志願服務業務聯繫會報」會議決議事項,請貴校(單位)依說明段辦理。

強化志工申訴管道及資訊公開透明,本校訂定所屬志工申訴方式及管道一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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