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強化志工申訴管道及資訊公開透明,本校訂定所屬志工申訴方式及管道一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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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訓導資訊組長    


張貼日期: 2024-10-29 10:04:31  點閱:128


轉知本府「113年彰化縣第2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志願服務業務聯繫會報」會議決議事項,請貴校(單位)依說明段辦理。

強化志工申訴管道及資訊公開透明,本校訂定所屬志工申訴方式及管道一案。